分會應根據協會章程規定的業務范圍,結合本行業的具體情況開展活動。分會的業務范圍如下:
(一) 調查研究風能設備行業經濟運行、企業改革、技術進步及產業重組等方面的情況,為政府制定行業發展規劃、產業政策、技術政策、法律法規及行業改革與發展方向等提供建議和服務。對與行業發展有關的技術經濟政策、貿易政策和法律法規的貫徹進行跟蹤研究,及時向政府部門反映行業和企業的意見和要求;
(二)收集、整理、分析和發布行業信息;跟蹤了解風能設備產品的國內外市場動態和技術發展趨勢,進行市場預測預報,為政府、企業、會員和社會中介組織等提供信息服務。經政府部門授權,依法進行行業統計;
(三)受政府及有關部門委托,參與制(修)訂有關風能設備行業的國家標準、行業標準和技術規范,組織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標準化工作的政策法規,組織宣傳貫徹各項標準并提供有關建議;
(四)收集和發布行業的產品質量信息,組織會員開展產品質量的改進和提高活動,為企業和重要工程的質量工作提供診斷和咨詢服務。受政府及有關部門委托,參與行業質量管理及產品認證工作;
(五)組織會員開展技術交流與聯合開發工作,大力推廣新產品、新技術、新工藝及新材料。為企業提供技術咨詢及各種形式的技術服務,促進行業的技術進步。組織行業科技成果評獎并向國家有關部門推薦行業國家級科技進步成果獎;
(六)開展多種形式的國際技術與經貿交流活動,組織與國際對口行業組織的交往。經政府部門授權,組織、協調和舉辦專業的國內與國際展覽(銷)會,為企業開拓國內外市場提供服務。
(七)根據國家的產業政策,提出行業的產業結構調整和企業資產重組的建議。組織研究風能設備行業產品經濟規模,提出風能設備行業建議推廣的節能產品、淘汰產品及鼓勵發展產品;
(八)配合有關部門對涉及會員利益和行業利益的情況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議,維護行業整體利益和用戶的合法權益。協助政府維護正常的經濟運行秩序,推動企業之間公平競爭,組織會員開展維權活動;
(九)開展企業管理診斷咨詢服務,加強行業精神文明和現代企業制度建設,推進企業按市場機制進行體制創新和管理創新,提高市場競爭能力;
(十)調查研究行業職工隊伍狀況,向企業和政府提出加強職工隊伍建設的措施建議。根據實際需要組織開展國內外人才交流和各項人才培訓工作;
(十一)出版發行刊物、資料, 組織開展宣傳交流工作;
(十二)承擔政府部門及協會委托的其他工作,提供會員需要的其他服務。